学术预告

关于转发《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琼台科研〔2024〕2号)

来源:宣传统战部  时间:2024-01-08  浏览: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强化教学基础地位、提升教学科研水平、深化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海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4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和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海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省高校在职在岗的参与教学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或为我省引进的在我省开展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中的相应人员。

(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56岁。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可合理组建项目组,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8人(含负责人)。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五)已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数额

2024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含学校自筹项目)两个层次,申请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省教育厅采取分校下达指标方式,具体指标以正式下文为准,相应指标数额由学校统筹。

项目类别、项目层次及相应指标数额由学校统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资助指标数额的30%(须兼顾研究生教育项目和课程思政项目)。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申请自筹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原则上参照指南(详见附件1)进行,指南外项目如有重大教学改革意义或科研价值的也可申请。

(二)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各高校申报项目中教学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不得少于总数的60%。

(三)科学研究项目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海南自贸港四大主导产业发展需要,鼓励开展基础研究和跨学科、交叉学科研究。

五、申报程序

校内申报与评审:高校根据申报指南组织申报工作,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申报项目名单,并进行正式申报工作。

请各位申请人于2024112日下午17:00前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1.项目申请书(附件 2,以“姓名-申报项目名称”命名提交电子版)、论证活页(附件4,以申报项目名称命名提交电子版)、申报汇总表(附件3,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其中纸质版加盖学院/部门公章)。电子版材料压缩后以“学院+姓名”命名的形式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纸质版材料学院盖章审核后报送至科研处505,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要求

高校立项的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5万元,项目申请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书,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3年,研究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24年1月。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联系人:黄老师、宋老师

电话:65735009

邮箱:keyan@mail.qtnu.edu.cn


附件:

1.2024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指南

2.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4.海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科研处

202418